河北外国语学院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本科院校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等文件精神,按照省人社厅职改办、省教育厅职改办高校职称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健全机制、严格条件,规范程序,做好我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和其他系列推荐申报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严格申报,择优推荐,控制数量,提高质量”的原则,公开、公正、公平;
2、按岗申报、加强监督原则,实行申报人和单位“双承诺”制度;
3、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倾向教学一线,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师德、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
二、组织机构
根据2018年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授权高校开展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自主评审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8]32号文件,我校于2018年9月成立了河北外国语学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职称工作,设置组织机构情况具体如下: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主 任:校长
副主任:主管教学的副校长
成员: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政教处;
2、成立二级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小组
组长:各二级学院院长
成员:行政院长、业务院长、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
3、成立高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主任: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1名
副主任: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2名
委员:具备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13名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下设三个学科评议组:语言学学科评议组、政治学科评议组、基础学科评议组。
4、成立高校教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主任:具备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1名
副主任: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2名
委员: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12名;
按岗申报,按要求备案,按制度履行,按时组建评委会,根据《关于授权高校开展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自主评审的通知》、《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冀职改办字[2001]146号,《关于重新调整、充实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人员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0]97号文要求组建专家评委库报职改办备案。经职改办采取随机抽取和个别调整的办法从专家库中抽选,组成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工作职责
1、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1)传达上级职改部门对评审工作的要求,组织学习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文件。
(2)制定学校申报推荐工作的实施方案、申报条件;
(3)组织各相关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
(4)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2、二级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考核小组职责
(1)根据学校有关要求拟定专业技术岗位设置;
(2)传达和学习有关文件精神;
(3)对本单位申报人员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高校教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职责
(1)对申报人员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终审;
(2)确定量化评审记分分值的评定标准;
(3)解决评审过程中有争议的问题;
(4)对评审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找出不足,提出整改措施。
三、申报推荐办法
(一)申报推荐范围及条件
1、申报范围:人事关系在我校,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工作年限达到文件要求的人员。
2、基本条件按照省职改办《河北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冀职改办字[2015]271号文件、2019年《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本科院校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执行。
(二)申报推荐程序
1、申请程序
申报人向所在处室、二级学院申报推荐考核小组提交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式两份。
(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3)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种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4)论文,著作,课题立项结项成果复印件;
(5)《河北外国语学院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量化一览表》
(6)《河北外国语学院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考核打分表》
2、领导小组资格审核
由于职称评审工作的纪律性、政策性、原则性要求,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周密组织,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做好申报受理。在资格申报、审核、评审等环节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保证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审核、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具体分工如下:
(1)人事处:进行政治考察及工作业绩、证件审查情况调查
(2)教务处:教学工作业绩和教学获奖情况
(3)科技处:审查核定论文、著作发表情况、核定科研业绩和科研获奖情况
(4)政教处、学生处:审核学生管理工作业绩情况(思政系列)
各部门对申报教师师德师风审查合格及初步审核合格的人员,将材料报人事处,人事处将材料报至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领导工作小组,小组统一收齐材料,审查无误后交由高校教师系列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3、评审委员会评审
评审工作预备会议安排:
(1)宣布评委会委员名单,通过提名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学科评议组组长名单,明确学科组的划分;
(2)汇报评审会议的准备工作情况,参评人员的数量,申报资格的审查和评审材料的审核,会议议程、方法和时间安排,评审材料的分组、会议所需材料的准备等情况;
(3)传达上级职改部门对评审工作的要求,提出工作纪律等;
(4)评委会主任委员对全体委员提出有关事项和要求;
(5)根据申报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和《河北外国语学院申报评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核量化一览表》进行评议。对于考核量化中分值有误的,重新进行赋分;对于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难以认定的课题、奖项等,予以认定并给出分值。
(6)评审委员会综合考虑申报人员的情况进行投票表决,并将结果报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7)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依据校考员考核情况和有关政策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合理,择优的原则集体研究
确定上报人选。
4、申报推荐结果公示
在学校官网对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申报人员名单及学历、资历、论文(论著)、获奖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问,对于反映的问题及时予以调查核实并将结果上报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对于违反评审行为的按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四、校内评审工作程序
(一)召开评审工作会议
召开河北外国语学院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开评大会,全体评委并邀请省职改办领导参加。河北外国语学院副校长主持会议,介绍与会领导、参评人员整体情况、评审工作程序。省职改办领导宣读评委名单、评议组成员情况,并对评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校长强调评审工作纪律。全体会议结束后专家评议组召开评审会议,讨论评审细节。评委会主任牵头所有评委在《河北省职称评审会议评委承诺书》上签字。
(二)评委审阅材料
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将会议材料发给评议组成员:《申报晋升职称人员量化评分推荐排名表(试行稿)》、《职称评审评委阅卷及听取答辩情况登记表》、《职称评审工作日程》、《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评议组所有成员分三组审阅参评人员材料,在阅卷登记表上做好摘记,拟定答辩题目,并对参评人员材料进行量化打分,量化标准以《申报晋升职称人员量化评分推荐排名表(试行稿)》为依据,评议组可以根据具体学科情况对计分办法进行适当调整。阅卷登记表由评议组签署具体意见,参评人员的阅卷登记表要求所有评议组成员签字。
(三)参评人员答辩
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提前向参评人员发《职称评审答辩通知》,并在四楼民主厅设置抽签处,安排参评人员按抽签顺序进入会议室进行答辩。答辩组(同评议组成员)按照抽签顺序听取参评人答辩,每人答辩时间不低于15分钟,包括自述、说课和问答环节。答辩组听取参评人答辩后给出评价意见和成绩,在阅卷登记表上做好答辩记录。
(四)专家评议组评议
专家评议组根据参评人答辩成绩和参评材料量化结果,对参评人员进行量化推荐排序,答辩成绩在量化推荐时占总成绩的30%,在阅卷登记表上填写参评人答辩情况,全体组员签字。
(五)评委会投票
评委会组成人员集中,听取评议组推荐人选情况汇报,工作人员向全体评委发放选票名单,评委会成员在名单上进行投票表决,工作人员根据名单填写《评审表决汇总票》,评委会主任根据投票结果公布本次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六)评审结果公示
经过资格审查、各学科评议组评审,评审表决,评审结果在学校网站主页公示,公示七天,公示结束后全校无异议后备案到河北省职改办。
(三)评审纪律
评审工作是职称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评审委员会委员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和业绩必须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具体要求如下:
1、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颁发的各专业职务条例的有关规定
2、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理、择优”的原则,严格掌握标准条件,保证评审质量遵守纪律;
3、对因违纪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委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通报,直至取消其委员资格。
五、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
1、申报人员涂改任职资历、学历、考核档次以及各种有效证件者,取消本人当年申报资格。
2、申报人员伪造工作业绩,工作量;剽窃他人成果,论文、论著等,除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外,两年内(不含当年)不得申报评审任职资格,并在校内通报批评。
3、对违反评审程序和评审纪律的委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六、评审费用标准
依照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收费标准的批复的通知》要求执行,收费标准如下: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每人收费360元;申报中级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每人收费160元;申报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每人收费100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用如有变化按照省职改办通知要求执行。
七、时间安排
1、通知全校职称申报工作:8月份
2、申报教师组卷并提交到二级学院:9月1日-3日
3、二级学院推荐并公示:9月15日-30日
3、领导小组资格审核时间:10月15日前
4、评审工作(评审材料、答辩):12月10日前
5、审查结果公示及材料汇总:12月17日前
八、有关重点政策问题
1、科研成果发表、鉴定及课题结项等有效日期均截止到9月31日;
2、核心期刊论文范围包括《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和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中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3、关于职称评审有关文件、各系列评审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及顺序、装订要求和所需填写的各种表格等详细内容,可到我校官网人事处主页“职称工作”栏目进行下载查阅。
九、相关要求
岗位设置合理化,业绩成果量化,资格审核标准化
(一)制度要立,条件先知,要求先行
我校多次召开处院长会议、全体教师大会,并通过微信工作群、纸质文件印发多次对《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本科院校教授(副教授、讲师)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以及思政专业评审标间进行了认真宣讲学习。并重点提炼出政策中的相关变动和要求,拟定《关于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发至全校各部门。
(二)广泛征求意见,完善量化推荐积分标准,评审评价标准更科学、更合理。
通过向各专家、各学院广泛征求意见,我们修订了“量化考核积分标准”,发挥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作用,增大了教学业绩在量化积分中的比重,对论文、论著发表、科研课题的署名排序得分上做出了更合理的分值安排。
(三)严格申报,择优推荐,加强监督,提高质量
按照省职改办文件要求,学校职改办将人事处、教务处、教研处、政教处等部门做了明确责任分工,对申报材料坚持“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各部门对今年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的基本情况通过学信网、中国知网、全国新闻出版总署等相关网站进行了严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