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外国语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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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13 11: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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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指示和要求,深化全面客观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为进一步完善我校的治理体系,推进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实现学校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我校分类考核实施办法

一、考核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全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全员考核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孙建忠

副组长:杨久龙、习伟、朱红素

成员人事处、教务处、政教处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人事处,负责统筹安排和协调全校全员考核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人事处长兼任。各部门成立本部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部门领导任组长,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人事处负责对全校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并报校考核领导小组审定批准。

二、考核原则及实施办法

1.以德为先、注重业绩客观公正、规范有序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以各类人员实际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任务为主要依据,做到考核程序规范有序、考核过程透明公开、考核方法公平公正。按照不同类别岗位工作特点和职责,各有侧重,坚持分类考核。

2.教职工年度考核基础工作由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应根据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考核实施细则,并报人事处备案,考核标准不得低于本办法的要求。

3.各部门考核小组应按规定要求,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认真组织考核。对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打击报复的,学校将根据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三、考核范围

(一)考核对象学校在职在岗全体教职工

)经学校批准在国内外脱产进修、挂职锻炼和档案未到校的教师可不参加当年的考核,若无违法、违纪、违规的,视为合格。

)新参加工作未满半年的人员,或在试用期、见习期的人员,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级,考核情况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

四、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应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并按照各类岗位人员的特点有所侧重,对兼任不同岗位任务的人员,应考核其履行主要岗位职责情况,并兼顾其承担的其他岗位工作。

(一)基础考核

德:为人师表等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团结协作精神

能: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管理知识水平、组织实施和协调能力

勤:当家人意识、责任心、工作态度、敬业精神、遵守劳动纪律等。

绩: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履行工作职责和工作业绩等

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

)教学科研人员:重点考核其师德师风、教学科研、教书育人等的成果和效益等方面的情况;

行政管理人员:重点考核其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服务与合作意识、创新精神以及岗位工作的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辅导员:重点考核其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理论素养、业务水平以及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工作作风、班风、学风建设、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教辅人员:重点考核其职业道德、业务技术水平、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服务与合作意识、履行本岗位职责情况等方面的情况;

 

 

 

 

 

 

五、考核标准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等级

考核内容

考核得分

优秀

思想政治素质高;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尽职尽责,高质量的完成任务,取得显著成绩为学校做出了突出贡献

考核得分

90以上

 

合格

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履行岗位职责,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够完成本职工作,无责任事故

考核得分75-89

基本合格

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基本完成本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但业绩欠佳的;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但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服务对象满意度一般

考核得分60-74

 

不合格

思想政治素质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较差,不能较好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经常出现怠工状态,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考核得分

60分以下

 

不确定

等次

对正在见习或试用期未满人员,应进行考核并写出评语,其考核结果做为转正定级、认定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分配工作的依据,但不确定等次。

因病、事假累计超过本年度半年或出国探亲超过本年度半年以上的人员,不定等次。

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的工作人员,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进行考核。

 

 

 

 

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年度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等级

考核内容

考核结果

 

 

直接认定为考核不合格的事项

违反教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考核

不合格

由于个人原因,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事故)或严重损害学校形象和利益;

违反学校规定,损害学校利益和声誉,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

缺乏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不服从组织分配,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经批评教育不改者;

未经本部门和学 校批准,私自外出兼职影响正常工作者;

擅自离岗累计(含旷工3及以上或工作纪律涣散、消极怠工、造成较坏影响,经教育不改者;

无故不参加学校和部门组织的政治学习和各项集体活动

 

六、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学校全员考核应根据岗位类别不同,分别按行政管理系列、教学系列、辅导员系列岗位等进行分类考核。

(三)考核程序

1.工作部署。按照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核工作要求,各部门动员部署,提出年度考核具体工作方案。

2.个人总结。根据考核要求,相关人员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填写河北外国语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

3.述职与部门内民主测评。各部门组织个人年度工作小结和交流,审核个人年度考核表,组织测评。民主测评工作除本部门全体人员参加评分外,有针对性地组织部分服务对象参加民主测评

4.统计和拟定考核结果。各部门考核小组根据定性考核情况及从定量考核排序的人员中提出年度考核优秀及其他等级的人员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后,各部门将《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交人事处,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技处、政教处对各部门考核情况进行核查汇总,将全校考核结果汇总后交考核领导小组备案。

5.学校审定。学校人事处审核确认考核等级,审核通过后报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6.校内公示。人事处对年度考核等级为优秀的人员,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发红头文件进行表彰。

7.教职工年度考核材料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七、反馈和申诉

部门在确定考核等级后,应及时将确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人员的考核结果以及对其今后工作的建议通知本人,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7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核部门提出复议,考核部门在接到被考核人复议申请的3日内提出复核意见,书面报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复核意见由人事处负责通知被考核人及其所在部门。复核结果仍为不合格等级人员,对复核意见不服,可向工会提出申诉,由工会最后确定等级。

、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工作人员岗位、提职提薪以及职称评审、奖惩、培训、解聘的依据。   

工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

按照有关规定晋升级别;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一年内不晋升职务;不晋升薪级工资;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一年内不晋升职务;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根据不同情况,可予以降职、调整工作;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又不服从组织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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