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部门职责
人事处是负责学校人事管理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以追求科学、规范管理为目标,以优质服务于人才为宗旨,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核心,全面履行国家和省的方针政策。主要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上级关于高校人才人事工作的政策法规,拟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2.依据学校定位,起草、实施人事管理方面的相关规章制度;
3.负责牵头组织人才引进及各类人员补充工作,应往届毕业生接收工作;
4.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及人才中心对接工作、人事材料的立卷归档补充工作;
5.负责牵头组织教务处、政教处进行各类人员的年度考核及奖惩工作;
6.负责组织教师教师资格的岗前培训及申报认定工作;
7.负责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评聘工作;
8.负责教师流动调配、提拔任免工作;
9.负责考勤管理,教师的请假、休假等手续;
10.负责办理教师社会保险;
11.负责人事处网页及人事各类信息系统维护、统计、上报工作;
12.负责有关人事方面的上级相关部门来信、来访的接待回复工作;
13.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